马来西亚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分析
录入编辑:襄策合规 | 发布时间:2025-03-07可持续废物管理目标列入马来西亚国家五年规划,长效机制仍有待推进。2001年可持续废物管理目标列入马来西亚第8个五年规划(2001-2005年),2007年马来西亚颁布《固废和公共清洁管理法案2007》(672法案),672法案于2011年在6个州(共13个州)、2 个联邦直辖区(共3个)执行,6个州分别为Perlis, Kedah, Pahang, Negeri Sembilan, Melaka, Johor,2个联邦直辖区为Kuala Lumpur和Putrajaya。马来西亚第12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仍然包含可持续废物管理目标,但672法案未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长效废物管理目标仍有待推进。
马来西亚市政固废处理收入包括垃圾倾倒费、电费和副产品销售。以马来西亚唯一一个投运的垃圾焚烧项目Kajang Municipal Council WtE为例,该项目位于雪兰莪州Semenyih 镇,由政府支付处理费每吨46令吉(约13美元),垃圾热值1,200-1,400 kCal/kg,制成垃圾衍生燃料(RDF)后焚烧发电,RDF热值4,000-4,500 kCal/kg。政府已批准柔佛州一个1000t/d的垃圾焚烧项目,总投资5000万美元,其收入来源包括3个部分:1)垃圾倾倒费;2)电费;3)塑料、金属等副产品销售和有机物堆肥。
马来西亚10MW、20MW项目2025年固定电价分别为0.50、0.47RMB/度,奖励电价最高可达0.13RMB/度。马来西亚生物质发电电价包括固定电价和奖励电价,以10MW、20MW 项目为例,2025年固定电价分别为0.50、0.47 RMB/度,奖励电价最高可达0.13 RMB/度。1)固定电价根据装机容量和投运日期确定,2013-2025年期间,装机容量≤10MW电价约0.50RMB/度,10MW<装机容量≤20MW电价约0.47RMB/度,20MW<装机容量≤30MW 电价约0.44RMB/度,大于30MW项目须额外审批。2)奖励电价视技术、燃料、装置而定,2020-2025年期间各项奖励电价保持稳定,最高可获得0.13RMB/度。
马来西亚垃圾焚烧主要应用于小型医废危废处理。根据马来西亚住房和地方政府部数据,2015年马来西亚填埋占比达89%,焚烧为第二大处理方式,国家规定医废必须焚烧处理,因此焚烧在医废和危废处理中得以广泛运用。截至2023年,马来西亚已就地建设5个区域焚烧装置(处理能力200~500kg/h)和7个小型焚烧装置(处理能力20~50kg/h)。
马来西亚政府计划到2040年建造18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马来西亚住房和地方政府部计划到2025年建设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计划到2035年每个州均拥有垃圾焚烧发电厂。马来西亚政府2024年宣布,计划到2040年以前,在马来西亚建造18座垃圾焚烧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