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国内基金公司或是资产管理公司能去海外并购银行嘛?
录入编辑:襄策合规 | 发布时间:2020-11-30金融行业—国内基金公司或是资产管理公司能去海外并购银行嘛?
襄策合规 张平
一、项目前沿
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概括
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经历了两个阶段,缓慢增长阶段(1984 年-2005 年)和快速发展阶段(2006 年-2015 年),共完成海外并购三十余起。2015 年以后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步伐明显放缓,进入缓冲期。
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了“2020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行榜,榜单根据一级资本实力来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状况进行排行。2020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显示,全球1000大银行一级资本总额合计8.8万亿美元,同比2019年的8.29万亿美元增长6.08%,较2010年增长了79.64%。
从规模增速和盈利来看,2020银行家1000强榜单银行资产规模达到128万亿美元,税前利润合计1.2万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4.33%和2.13%,资产质量进一步优化。
具体看中国榜单,除了中国四大银行连续3年蝉联全球银行1000完整名单前四名之外,中国总计有143家银行上榜,143家银行资产规模总额占全球银行业的24.6%,税前利润占比为28.5%,中国银行业实力将持续提升。
图表1:“2020年全球银行1000强”TOP50
排行 | 银行名称 | 总部所在地 | 一级资本(亿美元) |
1 | 中国工商银行(ICBC) | 中国 | 3802 |
2 | 中国建设银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 | 中国 | 3161 |
3 | 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 中国 | 2776 |
4 | 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 | 中国 | 2584 |
5 | 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 Co) | 美国 | 2144 |
6 |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 美国 | 1885 |
7 | 富国银行(Wells Fargo) | 美国 | 1589 |
8 | 花旗集团(Citigroup) | 美国 | 1558 |
9 | 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 英国 | 1484 |
10 | 三菱日联金融集团(Mitsubishi UFJ Financial Group) | 日本 | 1437 |
11 | 交通银行(Bank of Communications) | 中国 | 1130 |
12 | 农业信贷银行(Credit Agricole) | 法国 | 1058 |
13 | 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 | 法国 | 1010 |
14 | 三井住友金融集团(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 日本 | 943 |
15 | 桑坦德银行(Banco Santander) | 西班牙 | 894 |
16 | 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 美国 | 854 |
17 | 招商银行(China Merchants Bank) | 中国 | 836 |
18 | 瑞穗金融集团(Mizuho Financial Group) | 日本 | 830 |
19 | 农林中央金库(Norinchukin Bank) | 日本 | 791 |
20 | 浦发银行(Shanghai Pudong Development Bank) | 中国 | 780 |
21 | 兴业银行(Industrial Bank) | 中国 | 774 |
2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 中国 | 773 |
23 | 中国民生银行(China Minsheng Bank) | 中国 | 752 |
24 | 中信银行(China Citic Bank) | 中国 | 746 |
25 | BPCE银行集团(Groupe BPCE) | 法国 | 742 |
26 |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 美国 | 734 |
27 | 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Sberbank) | 俄罗斯 | 707 |
28 | 巴克莱集团(Barclays) | 英国 | 687 |
29 | 裕信银行(UNICREDIT) | 意大利 | 634 |
30 | 国民互助信贷银行(Credit Mutuel) | 法国 | 601 |
31 | 法兴银行(Societe Generale) | 法国 | 584 |
32 | 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 德国 | 568 |
33 | 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 | 西班牙 | 558 |
34 | 荷兰国际集团(ING) | 荷兰 | 555 |
35 | 中国光大银行(China Everbright Bank) | 中国 | 548 |
36 | 瑞银集团(UBS) | 瑞士 | 519 |
37 | 加拿大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Canada) | 加拿大 | 514 |
38 | 瑞信集团(Credit Suisse) | 瑞士 | 513 |
39 | 联合圣保罗(Intesa Sanpaolo) | 意大利 | 513 |
40 | 多伦多道明银行(Toronto-Dominion Bank) | 加拿大 | 467 |
41 | 苏格兰皇家银行(RBS) | 英国 | 456 |
42 | 劳埃德银行集团(Lloyds Banking Group) | 英国 | 447 |
43 | 渣打集团(Standard Chartered) | 英国 | 437 |
44 | 拉博银行(Rabobank) | 荷兰 | 435 |
45 | 第一资本金融(Capital One Financial Corp.) | 美国 | 430 |
46 | 平安银行(Ping An Bank) | 中国 | 420 |
47 | 合众银行(U.S. Bancorp) | 美国 | 417 |
48 | Truist Bank | 美国 | 407 |
49 |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 | 澳大利亚 | 396 |
50 | 丰业银行(Scotiabank) | 加拿大 | 389 |
2、项目发生时商业银行海外并购情况
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使得全球金融行业面临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海外并购已然成为各国商业银行拓展市场、转嫁危机的重要途径。项目前期准备时间位于2017年,当时共有22 家中资银行于境外开设1353 家分支机构,总计覆盖63 个国家及地区。参与海外机构布设的22 家中资银行包括5 家大型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10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即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和华夏银行;5 家城市商业银行,即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富滇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和东莞银行;2 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截止2016 年底,中资银行并购海外银行成功案例约 22例,虽然并购模式可避免东道国前期繁杂的审批手续,但却将面临巨额并购资金压力、并购失败风险以及文化差异导致的后续企业整合、企业管理等问题。目前,中资银行海外并购主要集中于亚洲和美洲,即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印度尼西亚和巴西等。
图表2:我国商业银行部分海外并购事项
并购时间 | 并购事项 | 持股比例 |
1984年 | 中国银行并购澳门大丰银行 | 50% |
1994年 | 中国建设银行并购香港工商银行 | 40% |
1998年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西敏亚洲证券银行 | 60% |
中国建设银行并购香港建新银行 | 30% | |
2000年 | 中国建设银行并购香港友联银行 | 53.24% |
2001年 | 中国银行并购南洋商业银行 | 100% |
中国银行并购集友银行 | 100% | |
2002年 | 中国建设银行并购香港建设银行 | 30% |
2003年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华比富通银行 | 100% |
2004年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华商银行 | 100% |
2006年 | 中国建设银行并购美国银行亚洲 | 100%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印尼哈利姆银行 | 90% | |
2007年 | 中国银行并购东亚银行 | 4.94%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南非标准银行 | 20% | |
中国民生银行并购美国联合银行 | 9.99% |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澳口诚兴银行 | 79.93% | |
国家开发银行并购英国巴克莱银行 | 2.64% | |
2008年 | 招商银行并购永隆银行 | 53.12% |
2009年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泰国ACL银行 | 19.26% |
2011年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美国东亚银行 | 80.00% |
2013年 | 中国建设银行并购巴西的BIC银行 | 72% |
2014年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土耳其TekstHbank | 75.5%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台湾地区永丰银行 | 20% | |
中国工商银行并购南非标准银行伦敦控股有限公司 | 60% | |
2015年 | 中信银行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70.32% |
并购是降低进入壁垒、快速进入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银行业的稳定与否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每个国家基本出于对本国经济安全的考虑,出台一些政策限制外国银行的进入,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地方保护主义、信息不对称、要素市场不完全等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不充分,因此,为了顺利进入国外的金融市场,跨国银行往往通过收购当地的银行实现本止化经营资格,再凭借其人才、业务产品和声誉品牌等自身优势加强与当地银行的竞争合作,达到占领当地市场的目的。
从规避投资风险的角度分析银行业的国际化行为,商业银行跨国经营和投资多元化会有效地降低银行经营风险,提髙净利润。Tobin and Markowitz实证分析了欧洲银行业90年代的资产组合情况,结果显示跨行业并购和多元化程度较高的商业银行比一般的商业银行平均利涧水平相对较高,资产组合的风险系数相对较低。
二、项目概述
欧洲作为中国银行业网络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如英国、卢森堡等。中资银行不约而同地将卢森堡作为欧洲的“发力点”向周围国家设立跨境分行,如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在卢森堡周围5国下设分行,工银欧洲在周围6 国下设分行。
本次项目标的银行亦是在卢森堡,通过尽调和多次谈判,最终确定中方100%收购当地银行,收购金额接近3亿美金。国内的资产管理公司已与标的银行签订收购意向书。现在的问题来了,关于金融业间的收购行为或者说想收购海外银行遵守哪条法规呢?怎么实现海外并购境外银行呢?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五条中资商业银行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业务条线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与境外业务发展相适应;
(二)具有清晰的海外发展战略;
(三)具有良好的并表管理能力;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六)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七)申请前1年年末资产余额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八)具备与境外经营环境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
(九)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本办法所称境外机构是指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一级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境外一级分行、全资子公司跨国(境)设立的机构。
第三十六条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根据《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外法人金融机构”办事指南依据的法规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条内容如下:
“第七十七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变更注册资本后仍然符合银监会对该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和资本充足性的要求;
(二)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的,应同时符合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的条件;
(三)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十八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非银行金融机构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包括同城迁址、异地迁址,其中,异地迁址包括跨银监局迁址和在银监局辖内跨银监分局迁址。
第八十条非银行金融机构同城迁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合法使用拟迁入的新住所或营业场所;
(二)拟迁入的新住所或营业场所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三)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根据上述的信息,至今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怎么收购海外金融机构还未有法规。那对于非金融机构又有可能收购海外金融机构嘛?
三、咨询方案/避雷针
国内的机构去海外投资基本离不开三个部门的审批:国家及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商务厅/商务局、外汇管理局(权限下放各银行);还有一些常常出现的部门:国有企业少不了国资委的审批,金融机构少不了银保监会的备案。
说到各部门的审批,要敲小黑板啦,各部门审批均是平行独立,不能说发改委审核的项目一定在商务部的审核范畴;也不能说获得发改委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一定能获得商委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也不能说获得两委的备案/核准结果外管一定受理。
那这个项目呢?就是我们常常举的三不管案例。
国内部分资产管理公司并非银保监会的管辖范围,一般没有金融行业的牌照,属于商务服务业,标的银行属于
这部分点出来是为了很好的解释商务部的监管。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主体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那么这个项目在商务部这不能受理是“合法合规”的。
那项目在发改委受理会受阻嘛,最终结果是没有,我们获得当地当年最大的地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而且当时的资金来源是内保外贷(大环境是当时审批监管已经收口),其中曲折就不赘述。
虽然项目审批事项并非商委监管,我们也多次跟商委老师沟通交涉,最终还是建议跟金融监督局沟通,奈何金融监督局并无此审核事项,尽管多次现场跟老师协调,仍是无进展。
在获得单一发改委的备案结果下,通过跟银行多次沟通,还是有推进的结果。但是推进的时间过长,目前还是建议在跨境并购项目,多多跟跨境律师、咨询公司多沟通沟通,时间成本更吓人,谁疼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