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外债备案是怎么一回事?
录入编辑:襄策合规 | 发布时间:2021-07-07企业发行外债备案是怎么一回事?
襄策合规 张平
一、基础知识
1、什么是外债?
“外债”,是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
“境内机构”,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非居民”,是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
(备注:境内境外再重新强调一下:
根据《国家安全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对“境外”的解释:境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
境外并不等于自然的国土疆界之外,而是包括一国领域以内而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部分。如台湾省、香港、澳门地区。)
2、外债的类型有哪些呢?
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1)外国政府贷款: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3)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贷。包括:
Ø 向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Ø 向境外企业、其他机构和自然人借款;
Ø 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和短期债券(含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Ø 买方信贷、延期付款和其它形式的贸易融资;
Ø 国际融资租赁;
Ø 非居民外币存款;
Ø 补偿贸易中用现汇偿还的债务;
Ø 其它种类国际商业贷款。
3、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的范围
《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2044号文)中定义的“外债”仅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所举借或发行的中长期外债
二、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
1、办理依据
(一)《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三)《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28号)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对外转让债权外债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1712号)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 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706 号)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
记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9〕666 号)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 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9〕778 号)
2、申报材料
(一)新申请事项材料目录
1.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参见“示范文本”)(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2.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模板可在“文件下载专区”下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3.附件:
(1)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3)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4)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
(5)发行人、担保人(如有)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6)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请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7)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8)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如有)
(9)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二)变更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1.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变更的请示(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2.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模板可在“文件下载专区”下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3.附件:
(1)企业借用外债原备案登记证明
(2)贷款合同(变更为商业贷款时需提供)
(3)企业注册证明(变更发行主体时需提供)
(4)关于本次借用外债方案变更的内部决议文件(如适用)
3、申报流程
图表1:企业发行外债备案流程
4、申报要点
襄策小编根据过往项目经验及政策法规学习,梳理以下审核要点,未完尽地方,欢迎讨论沟通:
(1)企业发行外债基本条件
信用记录良好,外债资金用途符合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取消额度审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改革创新外债管理方式,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通过企业发行外债的备案登记和信息报送,在宏观上实现对借用外债规模的监督管理”。
但仍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
(3)哪些外债需要办理企业外债备案登记
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其中:
“境外发行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债、高级债、金融债、永续债、可转债、优先股等境外债务性融资工具。
“1年期以上”不包括1年期;
“事前”申请是指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之前,企业需要国家发改委批复备案申请后才能开展外债发行或提款工作;
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范围不仅限于公开发行外债;
向境外企业举借的,包括向境外股东举借:
向境外银行举借一笔循环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 年,但授信期限超过1年,需要办理备案;
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对外转让不良债权,需要办理备案。
(4)由谁来申报?谁来审核?
申请主体: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由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地方企业(含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审核主体:
对于实施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省市,企业和金融机构向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试点省市以外的地方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5)什么时间前申报?
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我们企业申请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期限为3 年,但是国家发改委给我们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只有1年,怎么办?
答:企业需在《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内提款,贷款期限以贷款合同为准。
2. 企业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是否需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发改外资〔2015〕2044 号通知所称外债包括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1年期以上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 某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计划向境外银行举借一笔循环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 年,授信期限超过1 年,是否需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需要。
4. 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是否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答:需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对外转让债权外债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1712 号)有关规定,“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形成境内企业对外负债, 适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 号)有关规定,统一纳入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对外转让不良债权的,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5. 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的申请主体是否可以是境外企业?
答:不可以。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发行外债,需由境内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登记。
6. 公司准备借两笔外债,应该提交两个申请报告还是可以将两笔外债写在一个申请报告中?
答:可以写在一个申请报告中。
7. 真实性承诺函应由哪家企业出具?
答:应由对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或对外债具有实际决策权的主体出具。
8. 境内银行申请借用外债,需要提供《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没有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应签字栏该怎么签?
答:可以由行长和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
9. 董事会决议(或具有决定权的同等效力文件)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答:应包含拟申请外债的关键要素,涉及担保的也需要明确。
10. 企业在境外借用外债并开展投资活动,应该办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还是应该办理企业境外投资核准/备案?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 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 号),企业借用外债应 该办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手续;如果同时涉及《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 年第11 号)所述境外投资行为,则也应该办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11.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事项是否需要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表)?应该何时报送?
答:需要,应在每次提款后1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 送发行信息(企业借用外债信息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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