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合规问题库-境外子公司再投资系列(ODI)
录入编辑:襄策合规 | 发布时间:2022-11-16近期襄策合规一直在收录企业在跨境投资、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合规问题,并陆续在公众号进行回复。首先先上线境外投资合规问题库。本文的咨询方案为襄策初步方案,不能直接简单作为项目落地方案。1、境外子公司再投资系列(ODI)(1)A公司···
近期襄策合规一直在收录企业在跨境投资、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合规问题,并陆续在公众号进行回复。首先先上线境外投资合规问题库。本文的咨询方案为襄策初步方案,不能直接简单作为项目落地方案。
1、境外子公司再投资系列(ODI)
(1)A公司在境外设立了境外B公司,从事新媒体营销业务,又打算在境外设立B的子公司境外C,目前B没收入没利润的前提下,是不是需要修改B之前的备案还是针对新设C这个事儿的备案?
这个问题是在大家基本投资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境外B公司已经合规做完国内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现在要成立B公司子公司C,那这家子公司怎么备案呢?
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其实更多的是要看资金来源,如果资金来源还是国内的母公司A直接投资,或者是因为A公司的资产或信用来融得的资金,那C还要事先做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由境内A公司去境外设立C公司,投资路径有B公司。
第二种是如果是B没有利润也没有收入,但是B已经有经营,他可以靠自己的方式来获得融资,那这种投资是再投资。如果是再投资备案的话,按照境内监管政策及条例,发改委在3亿美金以下是不需要进行再投资备案,商委需要事后做一个再投资备案,外汇管理局需要每年在存量权益登记的时候披露境外公司的信息。
备注:境外是关境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