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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马来西亚经商须知|投资环境分析

录入编辑:襄策合规 | 发布时间:2024-05-03
一、自然环境马国位于北纬1至7度、东经100至119度间,北邻泰国、西南与印尼隔马六甲海峡相对,总面积约33万252平方公里,由13个州组成(包括:玻璃市、吉打、槟城、霹雳、雪兰莪、森美兰、马六甲、柔佛、彭亨、登嘉楼、吉兰丹、沙巴、砂劳···
一、自然环境

马国位于北纬17度、东经100119度间,北邻泰国、西南与印尼隔马六甲海峡相对,总面积约33252平方公里,由13个州组成(包括:玻璃市、吉打、槟城、霹雳、雪兰莪、森美兰、马六甲、柔佛、彭亨、登嘉楼、吉兰丹、沙巴、砂劳越)。目前联邦共和国之11个州在马来半岛,简称西马,地势北高南低,中央山脉由北向南伸展,东西两岸则有宽广之平原;另2州为沙巴州及砂劳越州(砂劳越首府古晋距离吉隆坡约1,000公里),隔南中国海,距马来半岛东部约数百公里之遥,简称东马,地势由内陆向沿海逐渐降低,近海处主要为河谷平原地带。马来西亚的地理位置接近赤道,属于亚洲热带型雨林气候,全年高温多雨,适合种植农产品、橡胶、棕榈树、可可等,且蕴含丰富的天然资源,如石油、天然气等。西马大部分的沿海地区都是平原,中部则是布满茂密热带雨林的高原,东马位于婆罗洲,具有长达2,607公里的海岸线,区分为海岸区域、丘陵与河谷,以及内陆山区。沿海低地区的年平均气温为26℃至30℃。大部分地区年降雨量为2,000毫米至2,500毫米。4-7月吹东南风,为西海岸带来较多雨量,9-1月吹东北风,为马来半岛东海岸带来影响。马来西亚处于太平洋地震带之外,地盘稳定,无地震、火山爆发等特大自然灾害的侵袭。马六甲海峡位于印尼苏门答腊与西马之间,为世界最重要的海运管道,造就了马来西亚在东南亚的枢纽位置。
二、人文及社会环境
马来西亚为多元种族国家,主要族群包括马来人、华人及印度人。截至2022年底马国人口约3,276万人,其中马来人占57.8%,华人占22.7%、印度人占6.6%。马来西亚虽由多元民族组成,但彼此和平共处,各种族间互相尊重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及生活方式等,形成一个和平稳定之政治与社会环境。马来西亚立国以来即努力建立单一国家意识,实施「一种语言、一种文化」政策,以马来文及文化为主体,主张非马来族之文化应倾向同化于马来文化,因此在语言、文化、教育及新经济政策上对马来族均予特别保障。然由于各种族的信仰不同,马来人笃信伊斯兰教,并将之列为国教,但华人大多信奉佛教,印度人则信奉印度教,各种族间通婚不易,故独立迄今虽已历经50多年,3族仍未能融合形成单一之马来文化。各种族至今仍保留不同之过年习俗,华人习惯庆祝农历新年,马来人则庆祝Hari Raya(伊斯兰教开斋节)、印度人欢度Deepavali(屠妖节),马国皆列为国定假日。
教育方面,马国现行体制为6年小学、3年初中,接着是2年高中、2年大学预科及3-5年大学教育。高中以上之教育必须公开举行入学考试。小学教育以马来语、华语、淡米尔语授课,而中学将马来文及英文列为必修语文。
吉隆坡为马国首都,位于巴生河及鹅唛河交汇处,不仅是马国政治及经济中心,也是全马最现代化及最进步之城市,人口约190万左右(2022年马国统计局估计)。槟城(Penang)为位于马来半岛西北海岸的一个小岛,于1786年成为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重要据点,发展迄今成为一个融合中西文化之大都市,槟城州人口约170万人(2022年马国统计局估计)。目前槟城州首席部长由华人曹观友出任,其周围以电子业闻名全国,许多电子业外商在该地投资设厂。
三、政治环境
(一)政体
采君主立宪制,联邦政府由13州组成,最高元首由柔佛、吉打、吉兰丹、森美兰、彭亨、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及登嘉楼等9个州之苏丹共同推选(马六甲、槟城、沙巴及砂劳越4州无苏丹),5年改选1次,不得连任,现任最高元首为彭亨州苏丹阿布都拉,于2019131日宣誓就任。然最高元首系虚位领袖,全国最高行政首长为首相,目前由拿督斯里安华·依布拉欣(Datuk Seri Anwar Ibrahim)出任。立法权隶属国会,行政权隶属内阁,司法权则隶属各级法院。
(二)国会
国会为立法机关,分为上、下二院,上议院70席,由13个州议会各选出2席,其余由首相提名,呈送最高元首委任,任期3年,以2任为限;众议员由人民普选产生,共222席,任期5年,连选得连任,享有立法及预算审核权。
(三)司法
马来西亚司法采成文法制度,惟受英国体系影响,审判实务大量援引大英国协之判例法。马来西亚法院分为三级,联邦法院、高等法院及州地方法院。另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3条规定伊斯兰教为联邦国教,因此针对穆斯林族群,依伊斯兰教法令设立伊斯兰教法庭,凡穆斯林族群之宗教、婚姻、亲属等特定事项,或违反伊斯兰教义之刑事案件,由伊斯兰教法庭负责审理。马来西亚并未设立司法部,而系由马国检察总署(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负责刑事案件检控,并综理内阁所有法律事务,为首相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经济展望
马来西亚2023年经济报告书(2023 Economic and Fiscal Outlook)指出,纵观马来西亚国内外形势发展,马国2023年经济预期成长率在4%5%之间。
随着全球增长势头疲软,马来西亚的经济增长预计将趋缓。增长将主要受到稳定的国内需求(主要系私人支出)以及2023年预算案下的举措及第十二个马来西亚计划(12MP)的发展支出来支撑。然而,外部需求趋缓预计将减缓出口增长,特别是电气和电子(E&E)产品和主要商品。
在供给面上,所有经济部门都预期在2023年会继续保持正增长的趋势,尤其是服务和制造业。其他部门,例如农业、采矿及建筑都会随着经济活动改善而进一步增长。不过,长期的地缘政治冲突、气候变化相关的灾害及高通货膨胀风险等因素都有机会进一步影响全球经济成长,进而对马来西亚的表现造成影响。总体来看,预计马来西亚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在2023年可以增长4%5%之间。
各产业别经济成长展望:
1   服务业:增长率将放缓至5%202210.9%),主要受惠于全球旅游业进一步复甦,消费者和旅游相关活动会为经济增长提供支持。
2   制造业:增长率将放缓至4%20228.1%),其中电子电机相关产业增长率预计将低于长期平均增长率6.2%,与全球半导体销售预计放缓步伐相应。
3   采矿业:增长率将放缓至2%20223.4%),虽然在马来半岛营运新的油气设施后导致产量增加,但将被设施维修所导致的停产及油气田成熟所导致的产量损失而抵消,预计全球每公吨原油价平均为100美元左右。
4   建筑业:将会有更强劲的增长,主要是受土木工程及住宅行业内活动持续改善所致,由于大型交通运输及公用事业项目进展加快,提升了土木工程相关行业的成长。
5   农业:预计将增长0.7%20220.1%),由于占全马棕榈油产业16%的柔佛州因水灾影响而减产,使得今年棕榈油价格预估为每吨862.40~975.88美元间。
进出口成长展望:
1   出口预计成长1.5%:其中制成品出口预计增长2.7%,农产品出口减少8.6%,矿物业出口降低1.2%
2   进口预计成长1.1%:中间财进口增长0.2%,资本财进口增长1.6%,消费财进口增长1.8%
五、主要投资法令
(一)制造业执照
1、1975年工业协调法
依据1975年工业协调法(Industrial Coordination Act,简称ICA)规定,凡从事制造业的公司,其股本总额达250万马币(含)以上,或全职员工达75人(含)以上者,均须向「马来西亚投资、贸易暨工业部」(简称MITI)申请工厂执照(实际则交由其辖下之「投资发展局(简称MIDA)」审核、办理)。
1   依本工业协调法,有关定义如下:
A.「制造业活动」,是指因使用、销售、运输、交送或处置之目的,而对任何物品或物质实施制作、变更、混合、装饰、润饰或其他处理或采用之活动,包括零组件之装配及船舶之修理,但不包括与一般零售或批发交易有关之任何活动在内。
B.「股本总额」,是指公司实缴资本、储备金、以及损益分配余额的总和。
C.公司至少25%的全职员工系具有学位和/或文凭或产品附加值至少40%的打理、技术和监督(MTS)员工。
D.「全职员工」,是指在公司内每天至少工作6小时,每个月至少工作20天,且有支薪的所有员工。公司的全职员工总数至少要包括80%的马来西亚人。包括外包工人在内的外国工人的就业皆受现行政策约束。
2   核准指南
由于马国工业快速成长,对劳力需求增高,导致人力市场紧缩,因之投资案的投资金额与员工比率若低于每人55,000马币者,将被归类为劳力密集产业,而不能获得制造业执照或投资奖励,但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例外:
A.附加价值超过20%者。
B.管理、技术及监督人员比例超过15%者。
C.业务内容被列入高科技项目者。(请参见附录)
D.有关方案从事或生产被列入受促进的高科技公司的活动及产品目录者。
E.于马来半岛东部(吉兰丹州、登嘉楼州、彭亨州及柔佛州之丰盛港县)、沙巴州或砂劳越州之投资案。
2、扩充产能与产品多元化
已领有执照的公司,欲扩充产能或从事产品多样化计划,须向MIDA提出申请。
(二)外资股权分配之准则
1、股权政策
马国自2003617日起解除对所有制造业项目的股权限制,且此一新规定亦适用于:
1   先前豁免申请工业执照,但其资本额已达250万马币或其全职员工已达75人,而须领取执照者。
2   已领有工业执照,但先前被豁免股权分配条件的公司,其资本额已达250万马币,而须遵守该条件者。
2、旧有股权限制变更
2003617日以前所约定的股权分配及外销比率条件,将仍旧维持,惟可向MIDA申请撤销该等条件限制,主管机关将视个案考虑。另有外销比率限制的公司,可向MIDA申请增加内销比例如下:
1   免关税或国内未生产的产品,内销比率可提高至100%
2   国内产量不足或因可享东协共同有效关税(5%或更低),致其进口量增加者,内销比率可提高至80%
(三)股权持有之相关保证
股权参与已获核准的公司,将不须于任何时候重整其股权结构,但公司须继续遵守其原本获准之条件,并保有其投资案原本特色。
(四)投资保障协定
投资保障协定可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下列各项保障:
1、保障不收归国有及征用。
2、被收归国有或征用时,确保迅速及足够之补偿。
3、利润、资本及其他收入可自由移转。
4、依解决投资争端公约(马国自1966年加入会员)之规定处理投资纷争。
马来西亚对于外国投资给予最惠国待遇,但并未给予国民待遇。国际贸易暨工业部对于马国境内经核准之各项投资案,依个别之投资保证协定核发保证书(letter of coverage)。
六、投资申请之规定、程序、应准备资料及审查流程
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发布消息称,2016年获国会通过,以取代1965年公司法令的2016年新公司法令,将分阶段实践,第一阶段已于2017130日起正式生效。随着新法令生效后,意味沿用50年的1965年公司法令已正式废除。
依据新法令规定:(一)个人也可成立公司,出任单一董事,而不再需要至少二人担任董事;然根据新法令,上市公司仍须遵守至少两人担任董事的基本要求。(二)「注册证书」已改为「注册通知书」,该委员会将在任何人成立新公司时,发出注册通知书以确认公司注册的相关条文已根据法律要求获得遵守。(三)一家公司无须再说明其授权资本(authorized capital),相反的,该公司必须通过其股份分配申报表,告知已发行股本、缴足资本及相关变动。(四)自2017131日起,任何新发行的股份将不再与公司成立时的面值(nominal value)挂钩,公司可依据当前情况及需求因素,以一定价格发行股份。(五)自2017131日起成立的公司,可选择是否采用章程;至于在新法令生效之前成立的公司,现有的章程(备忘录及章程内条规)将继续沿用在有关公司上,直到有关公司解散为止,不过,担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仍强制须制订章程。(六)自2017131日起,一家公司可选择是否采用公章(Common Seal),在执行工作时必须遵守第9部分第2节所述的程序,包括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决定采用公章。(七)自2017131日起,所有私人公司无须再举行常年大会或年度会议,所有决定皆可通过决议的方式施行。(八)在新法令下,提呈年报的要求将以公司成立的周年为基础,而提交财务报表的日期将不得迟于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7个月。(九)公司委员会建议所有公司持有人在审查、制订或实施任何可能影响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等有关的政策及程序时,须考虑到新法令所变动。
(一)外国公司之设立登记规定
1、在马来西亚境内设立营业场所或从事业务之外国公司,须向公司委员会登记,即提出13A表格,向吉隆坡的公司委员会或其在国内的任何支部提出申请保留名称。若拟使用之公司名称可被使用,申请则被核准,且名称可保留3个月,该期间应向公司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注册费视资本额大小,约需5,0007万马币):
1   经原注册国验证之公司执照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一份
2   经验证之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或其他规范或描述其组织章程之正本一份(公司组织大纲包括名称、宗旨、拟注册之资本、每股金额;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内部事务管理及事业经营的条规)。自2017131日起成立的公司,可选择是否采用章程;至于在201713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现有的章程(备忘录及章程内条规)将继续沿用在有关公司上,直到有关公司解散为止,不过,担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仍强制须制订章程。
3   董事名册一份及相关之法定细节信息
4   有本地董事时,一份记述该董事权力之备忘录
5   任命状或授权书一份,授权一个或多个居住在马来西亚境内之个人,代表公司接受送达之法律令状及任何应交予该公司之通知
6   公司代理人依规定格式编制之宣誓书(表格80
2、外国公司应于其在马来西亚境内设立营业场所或开始营业的1个月内,以规定格式向公司委员会登记其在马来西亚境内之注册办公处所。
3、在外国注册的公司,每年须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1个月内,提出1份年度报告,并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提出1份总公司资产负债表、1份经审计的帐目表,载明其在马来西亚营运所涉及之资产及负债,以及1份经审计之损益表。自2017131日起,所有私人公司无须再举行常年大会或年度会议,所有决定皆可通过决议的方式施行。在新法令下,提呈年报的要求将以公司成立的周年为基础,而提交财务报表的日期将不得迟于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7个月。
(二)对本地公司注册之规定
1、公司须在马来西亚境内有一注册办公处所,以保存本法规定之一切档案。
2、公司不得利用其本身所属控股公司从事其本身或持有之股票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之每一股份在公司之任何股东大会投票时仅有一票,但私人公司可规定其股东得拥有不同之投票权。
3、公司秘书(负责公司财务审查)须为已届合法年龄的自然人,且其主要或唯一住所应在马来西亚境内,该自然人必须是一个指定团体的会员或已获得公司注册官发出的执照。公司也须委任一家获核准的公司审计师担任其在马国的审计师。
4、自2017130日起,个人也可成立公司,出任单一董事,而不再需要至少二人担任董事,惟上市公司仍须遵守至少两人担任董事的基本要求。董事必须在马来西亚境内拥有主要或唯一之居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不得超过70岁。公司董事不一定须为股东。
(三)投资申请程序及审核流程
1、依据1965年公司法向公司委员会提出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外国人投资于制造业,须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提出申请,该局系一站式窗口服务单位(ONE STOP AGENCY)、MITI、财政部、人力资源部、移民局均派有代表驻局协助处理各项相关申请案;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工厂执照(MANUFACTURING LICENSE)、赋税减免(TAX INCENTIVE)、外籍员工职位(EXPATRIATEPOST)等,经该局审核后送交ACTION COMMITTEE ON INDUSTRYACI)委员会,批准后发给各项准证。
3、向MIDA申请执照之同时,可进行工厂用地之物色;若系向州政府取得土地,须凭工厂执照或MIDA所核发之从事制造业之证明信函申办。在此要特别注意土地系以租赁期或所有权方式取得,若为租赁权(目前马来西亚租赁期分别为306099年),则无永久拥有土地的权利,投资者须取得土地完整的所有权,方能永久持有土地。
4、取得工厂执照后,一般须于6个月内投入生产,但有正当理由者(如尚未取得用地),亦可申请延长。
5、产品外销达80%以上且非设于加工出口区之工厂,可向当地关税局申请为保税工厂。
6、加工出口区(FREE ZONE)系由联邦政府规划、拨款,交由州政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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