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新贸易与出口管制动态研究报告(2025年9月周报)
录入编辑:襄策合规 | 发布时间:2025-09-12近期,美国在贸易、出口管制及制裁领域发布多项重要政策和裁定,对中美企业和全球产业链产生广泛影响。本文对四大事件进行综合解读,以帮助企业理解风险、政策背景及应对策略。
一、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关税措施非法
当地时间2025年8月2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多数特朗普政府时期加征的关税措施缺乏国会明确授权,属于越权行为。法院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指出,总统在未获得国会授权情况下实施的关税,超出法定权限。该裁决以7比4维持国际贸易法院(CIT)早前判决,明确指出特朗普政府未能证明关税与所谓“国家紧急状态”存在直接关联。
本次裁定尚未立即生效,正式执行将于2025年10月14日生效,这为特朗普团队向最高法院上诉提供了窗口。需要注意的是,该裁定不影响其他依据《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加征的铝钢关税。裁判书中还点名特朗普以“芬太尼进口”为由,对中国、加拿大等国加征关税,法院认为总统没有国会授权进行如此广泛的关税措施。
此次判决提示,中美贸易摩擦与关税争议仍存在较大法律不确定性,对企业国际贸易环境及出口策略产生潜在影响。
二、美国财政部制裁中国企业及个人
2025年9月3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宣布,将广州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及两名相关个人列入特别指定国民(SDN)清单。制裁原因与芬太尼及相关化学品问题有关。美方称,企业向美国销售合成阿片类物质,并提供可作为掺杂剂的镇痛化学品,可能增加滥用风险。两名个人直接参与相关化学品对美运输与销售,其中HUANG Zhanpeng为公司执行董事、50%股东及法定代表人,HUANG Xiaojun为相关交易账户持有人。
背景来看,2025年2-3月,美国以“中国未有效管控芬太尼前体化学品”为由,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累计20%关税(“芬太尼税”),覆盖所有中国出口商品。中国自2019年起对芬太尼及前体化学品实行整类列管,截至目前已列管48种,超过国际要求。2024年9月,中国进一步将部分芬太尼前体纳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并实现对美出口零供应。
事件显示,美国在敏感化学品领域继续采取单边措施,而中国通过严格法规管控及出口管理维护合法贸易秩序。企业需加强内部合规体系及出口风险管理,确保合法合规操作。
三、美国商务部调整出口管制已验证最终用户名单(VEU)
2025年8月29日,美国商务部BIS宣布,调整出口管制下已验证外国最终用户名单(VEU),移除三家在华外企,包括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及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此前,VEU计划允许特定外企在大部分商品、软件和技术出口中免许可快速通道,但不包含极紫外(EUV)光刻机及专用零部件。
调整后,这三家企业在美国出口管制下的部分权限被撤销,但BIS表示,仍将审批必要许可以维持产能运作,但不批准用于扩建或技术升级的新许可。这意味着企业未来在扩产或技术更新方面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批要求。
四、台积电南京工厂VEU资格拟撤销
2025年9月3日,美国政府通知台积电,拟于2025年12月31日撤销其南京工厂的“经验证最终用户”VEU资格。这意味着,未来向南京工厂输送芯片制造设备必须逐案申请出口许可,而不能继续享受全面快速出口权限。台积电表示,正在评估应对方案并与美方沟通,以保障工厂运营连续性。
此次措施反映美国在关键半导体供应链出口管制上的持续收紧,对在华外企生产计划、设备进口及扩产策略带来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