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制造与国资企业境外上市备案解析:长光辰芯、四维智联案例(2025年8月22日-28日)
录入编辑:襄策合规 | 发布时间:2025-09-012025年8月22日至28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发布最新境外发行上市备案动态,共10家企业收到补充材料要求。本篇关注长光辰芯、四维智联两家企业,结合“原文+解读”,分析高科技和国资背景企业境外上市的合规挑战。
📌 案例一:长光辰芯
🔍 原文(摘要)
(1)历次增资与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出资实缴,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方式瑕疵;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期权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股东珠海云辰的穿透情况。
(3)此前提交A股上市申请的具体情况及撤回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安排,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
(4)“全流通”:未行使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下的前后股权结构对比;国有股东奥普光电参与全流通的国资管理程序及政策依据;拟参与全流通股东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 解读
出资与估值真伪核查:验资报告、资金流水、税票需形成闭环;历史估值需有可比与方法论支撑,防范“低估转让/税负不实”。
激励合规:聚焦授予对象资格、定价公允、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避免利益输送指摘。
股东穿透:珠海云辰需穿透至最终自然人/实际控制人。
A股撤回与路径稳健:双轨选择要披露充分,不得对本次境外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全流通+国资程序:奥普光电涉及国资合规,须有评估、备案与政策依据;同步核查股份质押/冻结等瑕疵。
📌 案例二:四维智联
🔍 原文(摘要)
(1)公司及子公司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等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资质许可,发行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负面清单领域。
(2)最近12个月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差异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意见。
(3)已实施的股权激励合法合规性(人员构成与任职、与其他股东/董监高关联关系、价格公允、协议约定、决策程序、规范运行),并就合法合规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结论。
(4)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5)结合股权结构、近三年章程关于董事提名/决策机制、董事会构成、各股东实际提名、独立董事提名方式等,说明控制权是否变化**及认定依据。
💡 解读
资质与外资准入:广告与第二类增值电信(含ICP类)对外资比例/主体资格有严格要求;需逐项匹配牌照主体与股权结构,确保上市后持续合规。
估值一致性:12个月内入股价差需解释估值时点、对赌条件、业绩预期变化,给出“无利益输送”结论与支撑材料。
激励可溯源:人员范围、授予价格、行权条件与决策流程要可追溯;如涉及境外持股平台,创始股东个人应完成37号文登记与完税。
全流通与控制权稳定:确认股份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通过章程与董事提名事实证明控制权未变更,杜绝“影子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