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
资产购买
股份购买
合同约定
人事安排
技术控制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或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上述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项目信息梳理
项目可行性分析
相关市场调研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资料编制
审核主管部门沟通
获得审批结果
由襄策根据要求编写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法定形式的全套申报材料并最终完成审批及登记。 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及关联实体过去三年在相关市场的经营者集中情况、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分析、主要竞争者相关信息、集中是否涉及破产企业或濒临破产企业、本项交易的合规性说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表等。
我们将全程协助客户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在项目存续期内负责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管理。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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